部门简介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2-26 14:56:38 浏览次数:
组织人事处是贯彻执行国家、上级和学院有关人事、老干部方面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职能部门。下设人事科、综合科、组织科。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学院人事制度改革、人才引进、人员调配,干部考核聘任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调整、各项社会保险的核定;人事档案管理及奖惩。负责学院离休、退休职工的管理及离退休政策的落实;关心离退休职工的思想政治及生活健康;协助已故离退休职工家属办理丧事,关心遗属生活。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人事部门的各项规定;负责学院人员编制及岗位的管理;负责各类人员的聘任考核、岗位变动、调动的管理及离退休手续的办理工作;负责学院教职工工资、福利及各类津贴的管理及社会保险、合同的管理;做好学院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管理工作及学院师资队伍的规划、培训、教育进修和有关奖惩工作;负责学院教职工工伤评残、遗属补助及抚恤金的发放工作;做好学院退休、在职人员医药费报销的审批工作;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的管理及有关人事的调查、统计和报表工作;接待和处理有关人事、离退休方面的来信来访;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贯彻执行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按政策规定做好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落实工作,做好老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组织老干部学习政治理论,做好老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老干部开展健康向上、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老干部精神文化生活;认真做好老干部来信、来访工作,协调解决老干部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协同有关部门,做好老干部逝世后的丧葬事宜;关心老干部生活,定期或不定期走访、慰问老干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3、以搞好人才资源开发与人才交流服务为宗旨,开展人才交流工作;负责学院有关待聘人员、停薪留职人员、自动离职人员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学院人才招聘及人才的引进工作;做好人事关系代理与转接工作;负责办理待聘(待岗)及其他人员进出人才交流中心的有关手续;负责协助有关部门对人才交流过程中产生的争议进行调解及劳动仲裁;做好合同聘用制人员的相关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